張栢芝印傭偷財物56萬 求情指物件隨處放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1/18 12:05 最後更新: 2017/01/18 12:05 分享: 分享: 熱門 林明禎 超市大搜查 破·地獄 名校專區 糖尿病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聖誕好去處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 張柏芝的印傭離職時偷取張栢芝財物56萬,囚18個月。(資料圖片) 替藝人張栢芝工作的印尼籍女家傭在合約終結後,離開張栢芝的中環寓所前,在張的助手檢查行李時,發現她偷去張栢芝的財物,包括3個手袋、兩顆珠寶、6隻戒子、5隻手鐲、3對耳環、4條項鏈、數個吊墜及3對鞋,所有被盜物件估計共值逾56萬元。據悉,當中包括一個價值10萬的紫色手袋及10萬元的鑽石。涉案女傭Rospeni(30歲)今承認一項偷竊罪,被判囚18個月。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的家人在印尼遇上車禍,因財困而犯案,律師又指被告為張栢芝工作了兩年始犯案,手法並非打開張的抽屜翻摷物件,所涉物件被隨處放置。控罪指被告於去年2月至3月,於中環地利根德里1號住所某層內偷竊張栢芝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