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被說24個月內買近4千節課涉430萬 破消委會紀錄
發布時間: 2017/01/25 18:57
最後更新: 2017/01/25 19:00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去年7月接獲一名36歲的女士投訴,指在2013年8月至前年6月,在一連鎖健身中心合共簽下54份私人教練服務合約,涵蓋3,381節課堂,連同會籍費用,金額涉款430萬元,是消委會接獲與健身中心投訴有史以來的最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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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其後發覺在正常使用服務的情況下,只能上500多節的課堂,僅合約訂明的六分一;加上在兩年間,職員在課堂期間不時以「跑數」、「買多平多」、「延續優惠」等的招數,誘使事主購買新合約,且每次在無詳細介紹合約內容及條款下,需錄影簽約。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稱:「事主計過條數,即使每星期上3節課堂,都要19年後才可全數抵銷。」
事主思前想後,認為健身中心做法不合利,遂向消委會投訴,會方曾嘗試調停,但結果不乎事主要求,故其目前正自行循法律途徑追討尚未使用的379萬元款項。
黃鳳嫺補充,當預繳式消費出現問題,消費者的保障是微乎其微,亦對他們不利,因消費者作為無抵押債權人,在店舖結業後,可追討金額的機會接近零。
黃玉山認為,預繳式消費問題一直存在,而去年發生的加州健身中心事件更是一個「觸發點」,讓大眾更關注本港健身中心的銷售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