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社交合約」不做遊樂場小霸王

親子

發布時間: 2017/01/26 17:51

最後更新: 2020/05/18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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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來源:受訪者提供

最近和我家幾位孩子到附近的公園玩耍,他們很愛幻想,見到任何遊玩設施,都會發揮超凡想像力,把滑梯當作海盜船,把攀爬架當作太空站,有時過分入戲,難免會出現一些小問題。

就如當天發生的一件小事,當他們在滑梯扮航行時,一位年紀較小的孩子拖着媽媽打算爬上滑梯,因為小兒認為小孩不是海盜,所以禁止他進入幻想的海盜船。

一直在旁機警的我見狀,立刻在事發後的幾秒間暫停正在上演的海盜劇,把兒子帶回現實,教導他向小孩禮貌地道歉,把海盜船變回滑梯,讓大家可以一起分享一起玩。

怎料,當兒子準備道歉之際,這位媽媽卻拉走他的小孩,氣沖沖的說:

我哋唔好同佢哋玩,我哋走!

我立即楞住了!為何這句孩子氣說話,會出自媽媽的口中呢?她不是目睹我整個糾正兒子態度的過程嗎?我的兒子當然有錯,但為何不給一個機會教導孩子們怎樣寬恕和分享?反而選擇晦氣地離開呢?

我經常和十多名參與自家學堂的小孩相處,完全明白小朋友間的爭執是恆常存在的,每天總會有大大小小不同的磨擦,也是學習社交的良機。

他們由最初各持己見,要冷靜或發脾氣半句鐘方能饒恕對方,到今天不消一兩分鐘,便立即搭膊頭做會好朋友。全因為容許孩子磨合,以及不斷教導他們彼此接納,學習怎樣相處得來的結果。

其實孩子過了兩歲,就不再是宇宙的中心了。我們做事和說話不能只顧自己,要考慮會否影響別人,父母亦要開始教導子女如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過往幾年,我們舉辦了不少教養子女講座「爸爸媽媽同學會」,亦經常觸及這熱門題目,稱之為「社交合約」。兩歲後小孩要同意簽署這莊嚴合約,當然父母並非要白紙黑字寫下條文要他們簽署,而是要教導子女遵守,明白這世界並不是由他們的感受主宰,卻要學習和別人合作,並顧及別人感受,才能和諧共處。

今天的公眾遊樂場,或會所內的Playroom是最好學習社交的地方,因為全是給充滿學習壓力港童放電的勝地,放學後更加是黃金放電時間,必定會跑跳追逐,亦難免會發生碰撞。所以父母可以趁機教孩子怎樣遵守「社交合約」,知道在公眾遊玩地方,必需要配合和其他不同年齡小朋友玩耍,不能做小霸王。

父母們亦不需太緊張,或太快批評自己及其他家長的兒女,論斷他們是「百厭星」、又或「冇家教」,因為孩子們不會在一兩天便學懂怎樣和人共處,和其他小朋友發生磨擦、發脾氣、以及彼此推撞實屬正常,因為這是他們的本能反應,絕非頑皮的行為。家長們要持之以恆地引導,小孩子也要不斷練習怎樣合作,才會習慣離開自我中心的幼兒行為。

最重要就是父母也需要簽訂「社交合約」,我們要明白人各有不同,仍需學習怎樣和自己不同的家長相處,互相尊重。當父母以身作則,小孩子才會從我們身上知道,這個社會是怎樣運作的。

文章獲我家孩子不上幼稚園授權轉載。

撰文 : Esther C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