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被告指犯案為阻曾健超造成損毀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14 14:08
最後更新: 2017/02/14 14:08
七名警員涉於2014年佔領期間,於金鐘龍匯道暗角毆打曾健超案,7名被告被裁定襲擊致身體傷害罪成,第5被告另遭裁定普通襲擊罪成。代表次被告劉卓毅的資深大律師清洪求情時指,定罪已是對劉的最大懲罰,不僅會令他失去公職,更摧毀他原本一片光明的前途,並指劉當時是協助同僚阻止曾健超進一步造成損毀。
清洪續指,08年劉畢業於英國華威大學,取得商業及法律學位,09年加入警隊,14年晉升為高級督察,而他去年與任職空姐的女友結婚,妻子現已懷孕,預產期為今年7月。清洪又指,本案不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並指當時正值佔領運動,情況特殊,而事主曾健超當時是有備而來,戴口罩及眼罩,阻礙警員合法執法,劉當時是協助同僚阻止曾健超進一步造成損毀,且有不少市民對警員寄予同情。清洪又強調,劉並沒有參與實質襲擊曾健超,但法官隨即表示,他有份將曾健超抬往變電站及扔到地上。清洪求情尚未完成,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