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陪審團須考慮被告蓄意或一時疏忽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14 16:20 最後更新: 2017/02/14 16:20 分享: 分享: 熱門 林明禎 超市大搜查 破·地獄 名校專區 糖尿病 靚媽精明眼 藥物百科 聖誕好去處 北上攻略 會員有獎 ▲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法官今午繼續引導陪審團。法官解釋曾蔭權所面對的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時指,陪審團需判斷被告是否蓄意,而非純粹一時疏忽,因此若曾蔭權在電台節目中的解畫屬實,或可能屬實,陪審團考應判被告無罪。法官又指陪審團需判斷被告的行為的嚴重程度是否足以使他被定罪,以及被告作為公職人員是否將自己 置於嚴重的利益衝突之中。法官又提醒陪審團指涉案的事件雖看來都接連發生,但它們未必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