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陪審團須考慮被告蓄意或一時疏忽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14 16:20

最後更新: 2017/02/1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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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法官今午繼續引導陪審團。法官解釋曾蔭權所面對的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時指,陪審團需判斷被告是否蓄意,而非純粹一時疏忽,因此若曾蔭權在電台節目中的解畫屬實,或可能屬實,陪審團考應判被告無罪。法官又指陪審團需判斷被告的行為的嚴重程度是否足以使他被定罪,以及被告作為公職人員是否將自己 置於嚴重的利益衝突之中。法官又提醒陪審團指涉案的事件雖看來都接連發生,但它們未必有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