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錦強:不用照老闆的意思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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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2/17 04:00

最後更新: 2017/02/17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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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當公司規模小的時候,應着重每一個人的多功能性。如果創作人員能兼任客戶服務,除了可以減省成本,也可以讓溝通更流暢,工作更有效率。而且客戶和小公司合作,就是希望能快速直接地跟創作人溝通,這也可以滿足客戶的需要。

但現在我們集團內幾乎所有公司,都有客戶服務或項目管理人員(職能上分別不太大),可見我們的管理層都不太理會我的意見。

事實上,他們都認為客戶服務或項目管理的同事,在運作上都有關鍵性的作用,他們對於流程的控制、項目的收支平衡,都有清晰的掌握,對公司營運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有了他們,創作人可以集中精神做自己最擅長的工作,不用分神去處理其他事情。

雖然同事們沒有遵照我的意思做,我不但沒有反對,反而感到欣慰,因為這表示在我們的企業文化中,並沒有一條規則是「照老闆的意思做」。

我認為我最重要的角色是建立企業理念的框架,塑造公司的文化和參與制定公司的制度,這對公司的發展至關重要。至於具體的執行細節,我常說,應該讓最接近問題核心的人做決定,所以我的管理層有很大的自由度和自主性。

原文刊於《晴報》

撰文 : 曾錦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