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坐囚車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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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2/20 18:02

最後更新: 2017/02/2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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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坐囚車離開法院。(經濟日報林宇翔攝)

前特首曾蔭權上周五被裁定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名成立,原定今日下午判刑,法官宣布押後至本周三早上10時半判刑,且判緩刑機會不大,曾蔭權須還押候判,交由懲教署看管。下午5時40分,曾蔭權坐上囚車,從法院被押送至荔枝角收押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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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攝影記者在場拍攝,包圍囚車,囚車受阻延數分鐘,才能駛離法院。下午6時,囚車抵達荔枝角收押所。

經濟日報林宇翔攝

至於另一條控罪、即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因陪審團未能達成共識,裁定為沒有裁決,今午再開庭處理。控方申請就該罪進行重審。控方解釋,陪審團並沒有裁定曾蔭權罪名不成立,而是否重審,全屬控方的考慮,而控方考慮所有情況後,認為案件涉及司法公正,故決定重審。

法官最後建議下周一進行重審,惟控辯雙方律師均未能就時間上達成共識,法官認為重審日期不能過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