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案終審上訴 叢培崑指案件不涉貪污交易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21 14:55
最後更新: 2017/02/21 14:55
無綫電視前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涉收受利益案,終審法院今審理兩人終極上訴。日前於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中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今代表叢培崑,Perry陳詞時指,不能單憑陳志雲出現在奧海城的《志雲飯局》現場版,便裁定有關交易與無綫業務有關,本案並不涉貪污交易,而《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應是用以規管牽涉利益衝突或不忠誠的行為,賄賂亦必須是有意圖影響代理人和主事人的關係,控方需證明有關報酬是有上述目的。
Perry續指控方需說明在交易時雙方的想法,包括行賄者是否蓄意針對收賄者的主事人,而收賄者又是否知悉行賄者有此目的,叢當時是合理相信無綫必然知悉陳志雲於奧海城演出,且批准陳這樣做,整個表演是公開的,故不涉及隱瞞。至於控罪中的串謀元素,Perry則指控方需證明雙方有協議、有意圖並確實落實了該協議,但控方未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