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許仕仁 共富貴共患難的那些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22 15:00

最後更新: 2017/02/22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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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被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今早(22日)再被判囚20個月。

曾蔭權自05年出任特首,至12年屆滿離任,位處香港權力高峰7年。他上任特首後隨即邀請本已退休的許仕仁出山,出任政務司司長,至2007年離任。雖然兩人曾一度任職香港政府第一及第二把交椅,豈料兩人如今卻同為階下囚。

曾蔭權 判囚20個月

曾蔭權既是首位步入法院犯人欄的前特首,亦是香港歷來被刑事起訴最高級別官員,更是首位前特首成階下囚。

曾蔭權在1967年加入政府,成為二級行政主任,其後曾於不同部門任職。至1995年出任首位華人財政司,1997年7月香港回歸後成為財政司司長。

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曾蔭權、許仕仁、聯同時任金管局總裁任志剛,齊手對付炒家,破天荒動用逾千億元公帑入市,與炒家背水一戰,最終成功擊退「大鱷」,化解香港金融危機。

其後他在2001年接替陳方安生出任政務司司長。及至2005年3月,時任特首董建華以「健康理由」請辭,曾蔭權在補選中自動當選,同年6月成為香港第二任特首,07年更成功連任。

至2015年10月,曾蔭權被廉政公署控告2項涉嫌違反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去年10月11日,曾蔭權再被律政司再加控一項收受利益罪及修訂兩項原有的行為失當罪的內容。最終他被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立,被判囚20個月。

法官指,在他的司法生涯中從未見過一個從如此高位跌宕的人,又稱本案最嚴重之處在於曾蔭權是特首,他並不只需向香港人負責,亦需向中央政府負責,而香港人及中央政府亦對他予以信任,因此特首必須是一個有誠信的人,亦只有特首的特性才會在《基本法》中特別列明,因此本案涉及重大的違反誠信。

【延伸閱讀】曾蔭權、許仕仁昔日打大鱷 今同淪為階下囚

許仕仁 判囚7年半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在2014年被判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5項罪名成立,判囚7年半,成為當時史上最高級官員被刑事起訴及入罪。

許仕仁被指在2000至2009年,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政務司司長及行會成員等公職時,多次收取新鴻基地產敦炳江等人的利益,包括從免租入住跑馬地禮頓山兩個相連單位,及涉收取約2000萬賄款。

他最終在2014年12月被裁定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1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共5罪罪成,及後被判要交還當中1,118.2萬元賄款。

許仕仁於98年擊退一役亦有重大功勞,曾蔭權當初為許仕仁撰寫求情信,寫道

1998年擊退炒家一役,是許仕仁的洞察力、足智多謀和勇氣的功勞,是許仕仁勸服我入市「打大鱷」,策劃整套計劃。

許仕仁入獄前亦以生活奢華見稱,在庭上自言「一向有咁多使咁多」。他曾單日花費19.5萬元購買黑膠碟,甚至花掉21萬元在港島香格里拉大酒店的法國餐廳Petrus食一餐飯,並因負債高達5700萬元而在2013年被法院頒令破產。

許仕仁去年轉到赤柱監獄服刑,當時提出需要保護的要求,獲院所安排到獨立囚室,而非在院所醫院。

【延伸閱讀】監獄中的許仕仁與曾蔭權

郭炳江 判囚5年(現獲准保釋)

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被裁定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的罪名成立,判監5年,罰款50萬,取消董事資格5年,如不付罰款會以一年監禁代替。郭炳江去年獲准以1,00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郭炳江入獄後,一直於獄中修讀神學。終審法院去年7月批准郭炳江以1,000萬元保釋候上訴。當日郭炳江步出囚室,暫獲自由一刻,隨即與兒子深情相擁,笑言「唔相信自己喺度!」又語重心長地稱,對事件體會良多:

當你喪失咗啲嘢,你知道生命係幾寶貴,例如你自己既自由!

據了解,郭炳江回家後,隨即吃了一碗越南牛肉河及蛋撻,感覺如做夢,更差點哭了出來。

出獄後的郭炳江一直保持低調,專注處理餘下上訴官司事宜,並無返回新地工作崗位,反而花了更多時間與家人共聚天淪。

他的兒子,新地執董郭基煇去年參加香港單車節的團體賽賽事時,郭炳江亦親身到場打氣;去年聖誕更一家人同赴外地旅行,是郭炳江被判監後首次一家人共渡聖誕,旅程中更幸運地目睹了北極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