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迷你倉建議  數月內交立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25 00:17

最後更新: 2018/08/05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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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發生淘大迷你倉致命大火後,消防處及屋宇署事後巡查本港多間迷你倉要求作相應改善,當局將於未來數月向立法會提交規管迷你倉立法建議。

在立法前夕,不少迷你倉已加強消防措施,包括加裝防火門、緊急後備照明燈及煙霧警報器等,有消息指當局將要求迷你倉走火通道要有2.4米闊,業界表明反對,將提出反建議。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早前表示正研究立法,提升舊式工廈消防安全水平,計劃於今年上半年進行諮詢、再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

本身是亞洲迷你倉商會成員之一的「我的迷你倉」負責人陳先生指出,淘大大火後接獲消防處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已花數十萬元改善,包括打開迷你倉鋪位向街的窗口、加裝煙霧警報器及重裝防火門。據他了解,消防處擬立法將迷你倉走火通道定在2.4米闊,為確保一旦發生火警,有足夠空間供兩名消防員同時並排使用通道,但他認為業界不會接受建議,因會令迷你倉空間大減,直接增加營運成本。

記者昨以顧客身份致電不同迷你倉,查詢於大火後有否加強安全措施,其中「蘋果迷你倉」職員指出,公司已聘專人處理問題,並已改建或加裝消防門、與俗稱「貓頭鷹燈」的緊急後備照明燈等,職員坦言若要加設2.4米闊通道,將需要把所有迷你倉清拆再重建,否則不可行。

另間「香港儲物室」職員指出,公司內部正進行加強消防安全措施,包括按消防處建議,要求顧客放置在迷你倉內物品與天花板保持最少1米距離,以確保一旦發生火警有空間通風。

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顧問林振敏指出,據他了解,業界將就加設2.4米闊通道向當局提出反建議,但不便透露具體內容。他個人認為,經營者從營商效益角度出發,必會反對,但作為對迷你倉負責人,有必要承擔相關責任;他建議若通道未能做到2.4米闊,可同時在迷你倉內加設防火物料、防火牆、花灑及抽煙系統等,以彌補不足,相信是可行方法;但他強調,必須同時就每個迷你倉進行獨立風險評估。

由多個迷你倉經營者組成的「香港迷你倉總會」下周一(27日)將召開記者會,公布業界會如何配合政府的建議及最新指定的行業標準,又指業界會於3月31日前逐步完成優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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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章淑廉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