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在露宿街頭 情侶一個睡袋二人瞓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26 15:00

最後更新: 2017/02/26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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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Wing(右)和女友曾共渡一起瞓街的日子。(鄧穎琳攝)

無綫真人騷《有樓萬事足》引起全城熱話, 拜金港女的金句是有樓才有真愛。現實生活中,有無樓青年淪落露宿街頭,但女友仍不離不棄相隨,渡過一起露宿的日子,一個睡袋兩份瞓。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調查發現,露宿者有年輕化趨勢,近3成受訪者為35至44歲,比2015年同類全港性調查多1倍。

現年37歲青年阿wing說,自少讀書差,多次留級,14歲讀到中一受同學欺凌,決意不再上學,16歲離家出走,卻因偷竊而被捕,曾有短時間回家暫住,但因為帶朋友上家偷東西,令家人不願配鎖匙給他,展開了18年的露宿生活。

熱愛魔術及街頭表演的他坦言,因有多次偷竊案底,故一直難找工作,試過成功在麥當勞做了2年,有升職機會時,卻被發現有案底再失業。

直至早前認識現任女朋友,與女友露宿街頭,同睡一個睡袋,女友夜半時卻被巴基斯坦籍人士非禮,故兩人現分別在短期宿舍居住,他更積極修讀按摩保健課程,希望可改善二人生活,減輕任職髮型屋女友的壓力。由於宿舍只可住到3月,他擔心未完成課程已要再露宿。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去年11月至上月訪問108名再露宿者,發現再露宿者逾9成為男性,整體就業率達4成半,平均月入只有5542.9元,但其中租金已佔他們入息中位數逾4成。

調查顯示,露宿年期中位數由2015年全港露宿者調查的8年,降至今年的7年,但再露宿次數卻微增0.2次至4.4次。

調查又發現,即使曾成功租樓,不少人卻再次露宿街頭,約5成人解釋是因租貴或失業,亦有2成人反映是居住環境不理想;再露宿年期由2012年的一年,縮至今年的半年,9成3受訪者曾住在板間房、套房、床位或劏房。

今年59歲的許先生說,以前曾做水貨客,於內地租住月租數百元的套房居住,但後來收入轉差,只好在2015年底回港申請綜援,曾住過8至9個月板間房、劏房的他以自作的打油詩形容慘況:「家不似家是我家,老鼠曱甴四圍爬,還有木蚤共夜話,最怕親人笑掉牙。」

他現時住在短期露宿者宿舍,但相信年滿60歲前便要離開,亦因遺失離婚證明而未能申請公屋,直言不敢想像日後的住宿安排。

陳國峰攝

社區組織幹事吳衛東直言,不少再露宿者反映,劏房或板間房環境惡劣,深受木蚤困擾,而且租貴;政府資助要求提供露宿者短期宿服務機構最多只提供約3個月至半年服務,直言半年難讓露宿者自力更生,希望政府重設租管、增加資助宿位、延長資助宿舍住宿期至3年,以及放寬宿舍開放時間,讓夜班工作的宿友可彈性出入等。

吳衛東呼籲,若有良心業主可以市價7至8成出租600至700尺單位,協會可負責做二房租,提供基本傢俬及分租予約10人,改善露宿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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