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月薪1.6萬請警察通訊員 毋需考體能
職場
13:09
2017/02/27
警務處現正聘請警察通訊員,主要負責處理999緊急電話,月薪為16,590元至30,945元,未有提及任何體能、視力要求,亦無列出身高與體重下限,但應徵者需通過打字測試,能夠在1分鐘內打30字或以上。有關招聘將於3月9日截止申請。
警察通訊員負責:
- 在指揮及控制中心內與警務人員緊密合作,操作警察控制台
- 處理999緊急電話及操作999控制台
- 處理查詢及行動報告。
申請人須符合以下要求: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二級同等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二級、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 通過打字測試,速度達每分鐘30字或以上
- 語文能力程度達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第二級或以上成績
獲聘後通訊員須穿著工作制服和輪班工作,包括夜班。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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