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文敏指宣誓的目的不應排除政見不同的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3/02 14:06

最後更新: 2017/03/02 14:06

分享:

分享:

劉小麗(前)的代表律師今早開始陳詞。(馮漢柱攝)

4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劉小麗、梁國雄及姚松炎資格遭司法覆核案,代表劉小麗的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今早開始陳詞。陳首先指出律政司不應以涉案宣誓行為不屬選舉一部分為由而指出本案不涉選舉權,因為選民是投票選出一個未來4年服務他們的議員,因此撤銷議員資格一事絕對牽涉到選舉權。

陳又指撤銷一名議員資格的門檻應為合比例,法官的司法管轄權理應為裁斷議員有否拒絕宣誓,而不是裁斷有關宣誓是否有效。當要判斷議員有否拒絕宣誓時,應考慮議員的行為是否嚴重到構成拒絕宣誓,陳認為此議題並沒有清晰明確的指引,因此在客觀地衡量議員的行為時,要視乎立法會的傳統、習慣、歷史、文化及價值觀等,並應由一個熟悉上述元素的人作出判斷。陳續指,宣誓的目的並不應是排除政見不同的人,也不應是嘗試去影響他人的思想。

陳又於庭上將原有的誓詞與劉宣誓時的誓詞作對比,質疑劉的版本是否足以構成拒絕宣誓?其誓詞確包含「自決」、「自主」等敏感字眼,但上述字眼有無限的詮釋方式,故未必是與誓詞相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