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叢培崑終極上訴得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3/14 10:18

最後更新: 2017/03/14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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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志雲叢培崑終極上訴得直。(林宇翔攝)

前無綫廣播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助手叢培崑涉於09年收取共11.2萬元,在奧海城演出《志雲飯局》現場版,兩人於原審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不成立,律政司隨後提出上訴,案件發還重審,兩人再次脫罪,後來在律政司第二度上訴下被裁定罪成,兩人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官司糾纏逾7年,兩人今早被裁定終極上訴得直,定罪撤銷。

終院法官一致裁定兩人上訴得直,判詞摘要中指出,法庭考慮過兩人面對的《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罪行中,所需的犯罪意圖,而控方亦需證實,被告接受或索取利益,是作為作出與其主事人業務相關的行為之報酬,法官大比數認為陳演出《志雲飯局》現場版並非與其主事人即無綫電視業務相關,而另一法官雖認為陳的演出是與無綫業務相關,但裁定陳有合理辯解,故一致裁定兩人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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