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鎅褲黨」巴士犯案被判囚25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3/16 12:47

最後更新: 2017/03/16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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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內地開設賓館的雙程證男子涉來港與人組成「鎅褲黨」盜竊,連環於巴士犯案,其中一名乘客損失3,500元,他去年10月再犯案時被即場揭發被捕。賓館東主今於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企圖盜竊兩罪,法官斥被告以刀片割開他人褲子犯案手法專業,且有同黨參與,判囚25個月。法官又指此類案件有增加趨勢,及具加刑因素,要求控方代為向律政司轉達法庭的關注。

辯方求情指被告馬錫明(43歲)於內地開設賓館,但生意欠佳。被告與母親及妻兒同住,為家中經濟支柱,因一時想歪而犯案。

法官指犯案手法有一定專業程度,質疑被告曾自我訓練等,辯方則指無法解釋。法官又指此類案件有增加趨勢,及具加刑因素,要求控方代為向律政司轉達法庭的關注。

案情顯示,去年10月4日,62歲戴姓事主乘搭66號巴士,坐於上層靠窗位置,其後被告上車,期間他用刀片割開事主的褲袋11厘米,偷走其錢包內的3,500元後準備下車,其他乘客遂提醒事主其褲子被割開,事主遂當場捉住被告,但遭被告另外兩同黨阻擋,3人其後按下巴士緊急按鈕逃去無蹤,事主報警。

被告於同月25日再在904號巴士上 ,以相同手法犯案,但遭52歲曾姓事主察覺,即場阻止,被告兩同黨按下緊急按鈕逃走,事主一直追截,最終成功制服被告及報警,兩名同黨則逃去無蹤。其後兩事主成功於認人手續中認出被告,而被告的八達通紀錄顯示,他10月25日於兩小時內曾支付巴士車資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