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評論判刑 黃台仰指3被告或上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3/17 13:10

最後更新: 2017/03/17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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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攝)

去年農曆初二凌晨的旺角暴動事件中,被指參與暴動、以及向警方投擲玻璃樽等物件的兩男一女,昨遭裁定暴動罪罪成,今各被判囚3年,到庭旁聽的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拒絕評論判刑是否過重。

本民前召集人黃台仰亦有到庭旁聽,黃被控煽動暴動等罪,案件已排期明年初於高院審訊,黃於庭外表示,自己的案件尚有1年時間才開審,他並不擔心,但他比較擔心陸續會有更多年初一的義士上庭應訊,黃表示會盡量向對方提供支援。他並透露,以他所知,3名被告均會提出上訴。至於本案判刑是否過重及本案對黃本身的案件有否參考性時,他則表示自己不方便回答。

黃台仰又表示,社會要思考為何會有年輕人願意作出暴力及以較激進方式走上街頭。至於他於事件中是否屬領導角色及其行為有否煽動性,黃認為須待其案件審訊後才有分曉。對於看到有年輕人為了自己熱愛的故鄉走上街頭,押上自己前途,黃表示感到非常痛心及悲傷。

被問及因事件前途盡毀「抵唔抵」,黃則表示並非這一刻可以定論,他指孫中山搞革命,黃花崗72烈士每人亦飽讀詩書,但卻前往送死。黃認為沒有黃花崗起義,便沒有之後的武昌起義,推翻清朝。他認為年輕人反對運動仍進行中,對社會的影響有多大亦是未知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