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滑倒受傷 MCM入稟向管理公司追討逾百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3/24 12:54

最後更新: 2017/03/24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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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高級女售員於工作期間,因地面濕滑而於店舖樓梯跌倒受傷,售貨員申請僱傭賠償,雙方達成和解,惟店舖認為肇事樓梯屬大廈管理公司管理範圍,並因其疏忽導致店舖僱員受傷,故要求管理公司支付有關賠償及訟費開支,惟對方不同意及於期限內未有支付,店舖遂入稟高院要求管理公司支付逾106萬元。

原告人為MCM FASHION GROUP LIMITED,答辯人為仲量聯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於2012年2月23日,原告聘用的高級女售貨員於中環皇后大道中娛樂的店舖工作期間,沿樓梯步行時,因地面濕滑而滑倒受傷。原告指答辯人因疏忽而導致意外,包括未有確保樓梯清潔、沒有採取合理措施以防使用者滑倒,以及未有保持樓梯不至於濕滑狀況。

原告指該女售貨員申請僱傭賠償,並與原告達成和解協議,原告要求答辯一方律師接管有關法律程序,惟對方拒絕。原告與僱員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賠償金額及訟費為逾85萬。至去年11月,原告要求答辯人支付有關費用及額外訟費開支,惟對方不同意,並沒有期限前支付款項,原告遂入稟要求答辯人支付賠償及額外訟費逾106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