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考生不適暈倒 考評局:21日內書面提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4/03 16:50
最後更新: 2017/04/03 16:50
DSE今日開考,早上10時許,有考生在新蒲崗爵祿街17號考評局評核中心應考通識教育科時,突然感到身體不適暈倒,該處今日被用作特殊考場,暈倒的學生為特殊考生,但考評局拒透露該考生屬哪一類特殊考生。
考評局指,根據考生手冊,若考生只應考了通識科試卷一,而未能應考試卷二,考生可向考評局申請以試卷一評核其通識課的成績。所有筆試不設補考。若考生需留院,在醫生認為考生以繼續應考的情況下,考生可申請在醫院應考。
據報,該考生在早上10時許暈倒,而通識科試卷二在今日早上10時半才開考,故預料該考生並沒有應考通識科試卷二。
考評局表示,考生若在試場內病倒而未能繼續應考,並希望申請特別處理,必須於考試日後起計21曆日內以書面向考評局提出(學校考生亦須附有校長支持其申請的函件),並附有關醫生證明書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