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情人」騙姊妹花360萬案  妹稱向胞姊借錢最易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4/07 14:54

最後更新: 2017/04/0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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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子涉假扮單身室內設計師,經手機程式認識24歲女子並發展成情侶,期間亦認識女友胞姊,去年4至6月期間以投資股票可短期內獲豐厚利潤等理由,令兩姐妹先後給予他逾360萬元原用於置業的款項,得手後更大灑金錢購買名車等,其後消聲匿跡,已婚男今就5項欺詐罪續審。事主於辯方盤問下承認,她曾被告表示「如果要借錢,向她胞姊借就最容易」。

24歲事主冼麗珊今於辯方盤問下表示,她家中有父母、胞姊及胞弟,家人於本港共持有3個物業,但她並非登記業主,她自己居於胞姊名下一個位於元朗的物業,而胞姊戶口中的大筆款項,是家人出售內地物業所得,她們原打算用相關款項於本港另置物業,並由事主及母親聯名持有。

辯方則指,事主曾向被告朱德暉(34歲)表示,她不滿家人將大部分財產均給予胞姊,加上因她平日揮霍,而胞姊則不會亂花錢,故家人不將賣樓所得款項存入她的戶口,事主否認說法。惟她其後承認,她曾向胞姊拿錢做美容及美甲,及曾向被告表示「如果要借錢,向她胞姊借就最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