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被木板滑倒傷背 前警員向房委會索償700萬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4/11 14:54

最後更新: 2017/04/11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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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級警員黃暐郗早年在執勤期間,於牛頭角上邨停車場被裝修工人置於路上的木板滑倒,致下背部受創,自此行動不便,排泄功能亦受影響,黃早前入稟向房委會及負責物業管理的佳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索償約700萬元,案件今開審。

事發於09年8月24日早上,原告一方指當時年約42歲的原告黃暐郗,與同僚巡邏至牛頭角上邨常榮樓對開的停車場,由於附近有裝修工程,工人將一塊木板置於梯級旁邊,四周有沙粒,而木板經日曬雨淋變軟,原告踏上木板時滑倒地上,需送院治理,原告並因此患上適應障礙等情緒問題。

辯方盤問原告時質疑,根據其醫療報告,原告曾先後於1987年及1990年在執勤期間傷及背部,原告同意,並指上述傷勢未有影響其正常工作。

辯方續指原告於07至09年間,均多次向醫生提及受下背痛困擾,原告同意,但解釋只有求醫才可獲處方藥膏及物理治療轉介信。辯方又指原告早於08年9月已就情緒問題向精神科醫生求醫,指自己受到上司不公平對待,被同事杯葛,因此工作上有壓力,原告否認並指仍獲上司信任,對於被診斷為適應障礙,他並不知情,被問及有否向醫生提及害怕帶槍,原告亦否認,並稱「警察是我最喜歡的職業」。案件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