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驊前妻被指違離婚協議 遺產執行入稟追回資產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4/18 12:46

最後更新: 2017/04/18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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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慧慧(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南豐集團已故創辦人陳廷驊前妻楊福和與幼女陳慧慧,早前就分配資產爭議展開訴訟,高院裁定楊福和勝訴,並撤銷有關分產協議,陳慧慧須向母親賠償逾80億,而早前法庭亦要求陳慧慧於等候上訴期間,須先將83億存入法庭指定戶口。陳廷驊遺產執行人日前則入稟高院,指楊福和及陳慧慧提出以上訴訟,做法違反楊福和與陳廷驊之間的和解協議及離婚訴訟中之同意令,要求法庭頒令楊福和從陳慧慧獲得之資產以信託代遺產持有,並須交出有關資產予遺產執行人,以及交代帳目和作出賠償。

原告人為陳廷驊的3名遺產執行人李王佩玲、周淑嫻和黃維弼;答辯人為陳廷驊前妻楊福和(約92歲)及其幼女陳慧慧。入稟狀指,原告要求法庭聲明楊福和透過於2004年8月21日訂明的書面建議書,即從陳慧慧所獲之全部資產,均以信託形式代陳廷驊遺產持有,並要求楊福和須就與陳慧慧於分配資產訴訟中所追回之資產交代帳目,同時要求法庭頒令將所得之資產轉交遺產執行人。

入稟狀續指,楊福和與陳慧慧展開之分產官司,做法是違反合約條款,即楊福和與陳廷驊於2011年4月19日達成之和解協議,以及兩人於同月就婚姻訴訟達成之同意令,原告因此要求兩名答辯人作出賠償,以及須交代所有賬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