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被迫買會籍 健身中心經理判服務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4/25 11:39
最後更新: 2017/04/25 11:39
搏擊健身中心Fighting Arts Center(簡稱FAC)旺角創興廣場分店的健身顧問,涉向一名女學生訛稱可以參加免費體驗計劃,但涉擅取其信用卡過數約1萬元,爭執期間職員拒絕退款,女生更遭會籍經理大力拍枱阻報警。涉案會籍經理早前承認一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今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今日判刑時,斥責被告林學文(30歲)即使首次干犯不良銷售手法的罪行,法庭亦可判處監獄式刑罰,但考慮到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以及已還押14天,相信他已上了寶貴的一課,加強了守法意識,因而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事主於去年3月19日到FAC創興廣場分店領取禮物時被推銷健身計劃,事主拒絕後,男職員表示她可參與免費體驗計劃,但須填寫PayPal表格,男職員藉確定事主是首次參加,而取其信用卡被過數10,764元,購買兩年會籍。事主堅持不簽署,並表示會報警。惟遭林大力拍枱,質問她為何要報警。事主離開房間時大呼被騙,最後獲改為購買價值1,988元的計劃。
涉案另一被告健身顧問張志豪(35歲)早前否認一項虛假商品說明條例控罪,案件排期於7月3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