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網上賣冒牌手袋 最具潛質運動員稱不知屬犯法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4/26 14:12

最後更新: 2017/04/26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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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陳祉嘉出庭應訊。(經濟日報記者攝)

曾獲選為「香港最具潛質運動員」及躋身世界排名頭30位的港隊羽毛球運動員陳祉嘉,涉與羽毛球港隊成員曾穎昭售賣冒牌Celine 手袋,被海關網上放蛇揭發。陳在火炭港鐵站交收時,遭放蛇的海關人員拘捕,警誡下她承認應曾的指示交收手袋。案件今再提堂,兩人今承認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罪,求情指稱不知道出售冒牌貨屬犯法。

裁判官則指若不打擊冒牌貨品活動,會令香港的國際聲譽轉差,淪為冒牌貨品的集中地點,本案利用互聯網犯案,案情嚴重,准兩人保釋候判。

案件首次提堂時,辯方曾指會去信律政司商討可否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今案件再提堂時,兩人則承認控罪。兩名被告為首被告陳祉嘉(27歲)及次被告曾穎昭(22歲),均報稱為運動員,控罪指2人於去年11月16日在港鐵火炭站出售一個有偽冒商標的Celine手袋連塵袋。

次被告曾穎昭指不知道出售冒牌貨屬犯法。。(經濟日報記者攝)

案情指,海關關員網上巡邏時,懷疑有人出售冒牌手袋,遂放蛇以550元購買涉案手袋,並相約於去年11月16日在港鐵火炭站交收。當關員交出現金,與首被告交收手袋後,遂拘捕她。首被告警誡下指,應次被告要求代為交收,並知悉手袋屬冒牌。其後次被告被捕,警誡下她指知道涉案手袋是冒牌,由朋友送贈,但她不使用故將手袋出售。

兩名被告同由一名私人律師代表,代表律師求情時指,首被告剛好行經火炭站,才替次被告交收,兩名被告不知道出售冒牌屬犯法,惟裁判官認為說法難以理解。代表律師續指,首被告曾於世界排名首30名,她月入2.1萬元,並將入讀浸會大學體育系。另外,次被告曾穎昭自15歲起已代表香港出賽,月入6千多元,前途一片光明。裁判官先索取感化官報告後才判刑,兩被告准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