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加強執法 搭車無扣安全帶最高罰$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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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5/05 11:49
最後更新: 2017/05/05 12:00
警方於今天起至下周三(10日),會進行全港公共服務車輛,包括的士、專營公共巴士、公共小巴、私家小巴及私家學童小巴,展開安全執法行動,打擊司機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通訊設備、超速駕駛及與安全帶相關的罪行等違例行為。
警方呼籲,公共服務車輛司機駕駛時切勿使用流動通訊設備,及須遵守道路交通規例,留意路面情況,佩戴安全帶並提醒乘客佩戴安全帶。
警方今年首季接獲1,605宗涉及公共服務車輛的交通意外,佔整體交通意外43%,造成2,114人傷亡,奪去7人性命。發言人指,這些交通意外主要成因是司機駕駛時不留神、跟車太貼、胡亂轉綫、沒有確保乘客的安全,及不適當地或不合法地轉向。
但交通違例罰款多少,很多人原來都不大清楚,TOPick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上,列明的部分道路交通條例定額罰款附表,及運輸署網頁的資料,綜合出以下罰款款項,提醒大家過馬路切記要守法!
交通違例罰款:
- 亂過馬路: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在距離行人天橋、行人隧道或行人過路綫 15 米範圍內而不使用該些設施橫過馬路;以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中央分道帶進入車路等。此條例非定額罰款,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 $2000。
- 違例泊車:$320
- 司機沒遵守交通燈號(即衝燈):$600元及扣 5 分。
- 司機於 60 分鐘內空轉引擎(即無停車熄匙)超過 3 分鐘:$320
- 駕駛時沒有攜帶駕駛執照:$320
- 駕車時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450
- 駕駛沒有展示「P」字牌的車輛:$450
- 在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320
- 在乘客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下駕駛:$230
- 超速每小時15公里或以下:$320
- 超速每小時15公里至30公里:$450
- 超速每小時30公里至45公里:$600
- 超速每小時45公里以上:$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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