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劫疑犯羈留室疑以電腦線自殺 警調查是否有疏忽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5/11 14:00

最後更新: 2017/05/12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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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九龍灣行人天橋底22歲大專生被姦劫案,48歲姓林男疑犯昨日落網,被被帶返秀茂坪警署通宵扣查後,消息指他於今晨9時許被發現於警署內的羈留室上吊頸自殺,送院後證實不治。

事件震驚全城,不少市民質疑,為何在警署的監控下疑犯能成功自殺?有消息指警方在羈留室現場發現一條電腦線,懷疑疑犯以此自殺,警方正追查該「電腦線」來源,一旦發現若有警員在搜查期間涉人為疏忽,可能面對紀律處分。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占安接受TOPick記者訪問時,坦言對消息感到驚訝,但相信警隊同事的專業、有依足守則辦事,強調事件內情有待警方作深入調查,現階段不宜評論。

事實上,本港過去曾發生多宗疑犯在警署內自殺死亡事件,TOPick翻查資料,在2002至2016期間,本港發生了5宗疑犯在警署羈留室自殺死亡事件,均是以吊頸方式自殺:其中於2016年6月在筲箕灣興東邨非禮中五女生的無業男疑犯,在7月26日於北角警署覊留室內,疑在無人看管期間,撕爛衣服和毛氈上吊身亡;而2014年2月,涉及襲擊傷人案的51歲姓黃男疑犯,也在西區警署羈留室以衣服吊頸死亡。

李占安解釋,一般按既定程序,若被捕的疑犯有精神病記錄、自殺傾向、嚴重暴力紀錄、干犯嚴重暴力罪行、曾有逃跑紀錄、又或警務人員認為疑犯有異常舉動,例如會無故撼頭等,在警署的值日官,會決定將有關疑犯作特別看管安排、即是由專責警務人員作全天候看管。

他認為,是次強姦案中的男疑犯,昨日(10日)被捕時冷靜、沒有大反抗,加上他干犯的不是嚴重暴力罪行,相信會按一般程序,被盤問後,會視乎羈留室情況被安排單獨羈留室、或最多囚3人的羈留室,而警員會每隔約20分鐘巡查一次,並會在俗稱「流水簿」的警察記事冊登記巡查情況,此外,警署的值日官亦會每隔1小時巡查一次,疑犯若想喝水等要求,亦可隨時提出。

他又表示,並非每個警署均有羈留室,而每個羈留室的設計,均不盡相同,但設計均會符合國際水平,避免疑犯有機會傷害自己;而疑犯在進入羈留程序前,會通過搜身程序,確保沒有藏有可以傷害自己及他人的物品,而搜身程序分為3個程度,按被捕者干犯的罪行及刑事紀錄而決定搜身範圍,即包括「毋須脫去衣服」、「脫去衣服」及「脫去內衣」搜查。

李認為,目前未知疑犯自殺的方式及原因,認為事件屬不幸,相信要待調查報告及驗屍等相關程序後,才會清楚事件。

對於有指疑犯可能是用電線或衣物自殺,他不予致評,只表示所有疑犯在進入羈留室前,會先被搜身,警員會將其鞋帶、皮帶、眼鏡、甚至是運動褲的褲頭帶亦會收起,以防疑犯傷害自己或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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