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批房署跟進公屋租戶違規改單位機制存流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5/11 12:51

最後更新: 2017/05/11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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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房署對公屋租戶在單位進行違規改動跟進機制上,有嚴重延誤跟進情況,最長的個案需時兩年才完成修復;亦有負責職員不按指引行事,任由租戶自行復修必須由房署修復的項目,或未有要求租房徹底修復所有違規項目,反映其跟進粗疏、執法不嚴等;房署管理層對有關問題甚至缺乏監察。

根據公屋租約,租戶未得房署同意,不能改動或拆除任何裝置。其中一個個案指,租戶2013年1月入伙,2月後完成裝修,卻有多項違規改動,屋邨辦職員實地視察,憑個人經驗判斷違規改動無問題,又以手頭有其他更急切工作為由,延遲9個月後才重新跟進,最終由確認有違規改動至完成修復工程,歷時兩年。

亦有屋邨辦向涉違規改動的公屋租戶發警告信後,10個月內無採取行動, 直至有區議員轉介下層單位滲水,其後才積極跟進。

另一宗個案指出,某上層公屋單位應為整個廁所地台進行防漏工程,須由由房署執行,但屋邨辦任由租戶自行修復。屋邨辦視察工程進度時發現,租戶只修復部分地台,而非整個廁所。屋邨辦沒有即時勸喻租戶作全面修復,反而明言日後若下層單位再出現滲水問題,租戶才說再作跟進。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房署按跟進機制處理公屋租戶違規改動單位的態度,既散漫又欠積極;部分個案出現延誤跟進,實在令人難以接受;而個案中反映職員未有按指示跟進,亦有機會令違規者心存僥倖,以為房署默許違規改動,而樹立不良先例。若管理層繼續缺乏監管,將助長違規改動行為。

公署同時認為,房署去年8月就跟進機制發出新指引,雖為亡羊補牢,但房署把涉及廚房、廁所、浴室設備及地台的改動由以往不准許改動放寬為經事先批准才可改動,公署質疑長遠會否影響樓宇結構引來更多天花滲水個案。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主任王曉雯表示,根據房署記錄,過去4個財政年度已完成修復工程記錄65宗個案中,有10宗需時半年或以上,其中7宗更超過9個月,最長的個案用了超過2年才成功處理。截止去年6月30日仍待辦的違規改動個案,則有27宗,當中18宗需時半年或以上,但仍未完成修復工程,其中13宗需時9個月或以上。

公署認為,房署應定期檢討新機制的推行成效及在有需要進一步完善有關指引;定期舉辦培訓前線人員培訓課程;考慮加強拒絕修復違規改動單位固定裝置的租戶,以妥善跟進租戶違規改動固定裝置的問題。

房署表示接納公署建議,並已著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