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雙學成員衝公民廣場放棄上訴 律政司准申覆核刑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5/11 20:11
最後更新: 2017/05/11 20:11
2014年9月學生佔據公民廣場掀起佔領序幕,前雙學(學聯及學民思潮)成員黃之鋒及周永康於去年8月各被裁定1項參與非法集會罪,黃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則被判入獄3星期,緩刑1年。羅冠聰則被裁定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罪成,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3人早前提出上訴,聆訊原定於本月22日進行。黃之鋒回覆查詢時表示,3人決定放棄上訴。律政司發言人表示,已收到3人放棄上訴的通知,律政司已獲上訴庭批出覆核刑罰許可,聆訊將排期進行。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考慮案情及適用法律原則後,去年2016年10月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罰許可,同月獲批出許可,覆核刑罰的申請將排期聆訊。由於案件仍進行司法程序,發言人表示不適宜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本案於去年8月判刑後,律政司於同年9月提出覆核判刑,要求原審裁判官改判3人即時監禁,申請遭裁判官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