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搶馬紹祥文件 下月提堂

政治

發布時間: 2017/05/18 17:41

最後更新: 2017/05/18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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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焯煒攝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表示,昨日收到警方的傳票,指他在去年11月16日的一個委員會會議上,引起擾亂,致令會議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觸犯了《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並需於下月12日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根據條例,有關控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梁國雄批評,議員執行職務而被控告,是十分荒謬,又認為由政府報案、警察調查,再由律政司控告議員,亦不合理。

在去年11月15日舉行的房屋及發展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上,梁國雄因不滿政府的回應,走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座位,取走桌上文件,被委員會主席麥美娟趕離會議室,馬紹祥於兩日後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