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私營骨灰龕條例三讀通過   下月底刊憲生效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5/25 14:22

最後更新: 2017/05/25 14:22

分享:

分享:

(資料圖片)

立法會以50票贊成、1票反對,三讀通過《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條例於下月30日刊憲生效,屆時政府會設立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經營。

立法會今早審議條例修正案,最終通過由政府提出修訂獲得通過,即與死者生前同住至少2年的人士,即使無血緣或婚姻關係亦有權在骨灰龕場倒閉時領取骨灰,意味死者的同性伴侶、異性同居者、結拜兄弟或金蘭姊妹都可領取骨灰,惟領取骨灰的優先權較親屬低。

至於工黨張超雄建議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伴侶亦有權領取骨灰的修訂則不獲通過。

政府將透過發牌制度規管私營骨灰龕場,申領牌照的龕場須要證明符合規劃、土地及建築物的規定,龕場亦要呈交管理方案,以供審批;政府將會成立法定的委員會處理牌照事務。

有關條例於下月30日刊憲生效,惟此日期前已營辦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有9個月寬限期,即可繼續營辦至明年3月29日,但不可售賣或新出租龕位,並提醒市民不應向任何無牌的私營骨灰安置所購買或新租用龕位。
 

香港經濟日報 App

免費即時新聞

立即掃描

搶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