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近2成半中小學生曾拍拖 小學生對戀愛定義不成熟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6/08 15:42

最後更新: 2017/06/0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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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香港青年協會一項調查發現,2成4學生表示曾有戀愛經驗,當中逾6成於高小或之前已談戀愛。曾有高小男生放學後欲保護心儀女生而跟隨對方回家;亦有小六生被封「女神」而感困擾。

香港青年協會今年4月至5月以問卷形式訪問了7000多名本港小五至中六學生。調查發現,近8成受訪學生認為高中或以後階段較適合拍拖;近4成認為開始戀愛前,只需3個月或以下了解及認識對方。

調查又指,受訪學生在選擇男女朋友時,最重視雙方會溝通及互相了解、關心及愛錫自己、品格良好、專一長情及對對方有感覺;反觀學業成續、經濟能力及負責約會開支屬最不重視的條件。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工作幹事侯孝文稱,曾有小五男生放學後跟隨女同學回家,令女方感困擾,經了解後,該名男生表示自己喜歡對方,欲保護她才跟隨對方回家,無任何惡意。另有樣貌端好、品學兼優的小六生被男同學們封為「女神」或喜愛,因擔心拒絕男生表白會影響同學們之間的關係而向老師求助。

他說,小學生對戀愛的定義不夠成熟,「他們以為一起分享食物或乘車就等同拍拖。」其中高小生會較留意男女之間的身心差異,例如女同學會認為男同學粗魯、幼稚;男同學則感女生麻煩等。而初中生則對表白、拒愛、拍拖注意事項及男女相處之道等議題感興趣;高中生則欲了解處理分手或爭執等戀愛衝突的方法。

香港青年協會督導主任徐小曼表示,調查反映中小學生對戀愛充滿憧憬,愈早拍拖的情況日趨普遍,在選擇對象方面則較重視內在條件。

該會建議,中小學應協助學生為談戀愛作好準備,包括教授戀愛責任、兩性溝通技巧及理性分手原則等;家長宜摒棄「阻嚇式」勸導,並以開明的態度理解子女對戀愛的看法,先聆聽,再理解,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