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跟進有約20間社福機構高層獲發現金津貼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6/12 13:29

最後更新: 2017/06/12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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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早召開公聽會,討論提高社福機構高層人員薪津透明度的措施。

社署署長葉文娟表示,機構如獲每年資助1000萬元或以上,及資助額佔運作收入一半以上,均須按指引每年檢討最高三層人員薪酬條件及提交報告。

她指,如社署發現高層人員薪津大幅增加,會要求機構解釋,並和董事會會面;署方3月開始分階段,將機構檢討報告及財務報告上載到網站,料今個月底完成。

社聯表示早前委託獨立機構進行調查,顯示不同規模的社福機構,主管薪酬中位數均比社署相應職級低,主管的津貼總和,亦只是佔整體薪酬福利不足3%,而機構津貼亦非為個別主管而設,其他職級都可以享用。

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總幹事邱智恆稱,有社福機構肥上瘦下,高層有大額薪津,涉嫌濫用公帑同時剝削前線員工,雖然社署措施有提高部分機構透明度,但仍欠缺規管機制,促政府修例規定高層薪酬不可高於社署相應職級。

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秘書鄭清發指,有社福機構大量擴展自負盈虧的服務,增加機構營運收入,令資助額佔整體低於一半避過監察,高層繼續領取豐厚薪津。

工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有社福機構儲起政府資助當作儲備,到年底以分紅方式給予高層。

葉文娟解釋,所有機構過去5年的儲備都維持同一水平,社福機構亦無分紅概念,但有約20間有發放現金津貼予最高層員工,社署曾就此作跟進,相關機構有訂明準則及計算方法,並經過董事會或管理委員會通過,署方已要求機構改善員工待遇及提高透明度。

就公民黨議員郭家麒稱,所有受資助社福機構每年都應向社署提交報告,葉文娟稱已就有關問題與行政署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