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准立法會文件及傳媒報道呈堂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6/12 15:10

最後更新: 2017/06/12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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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康攝)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被指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曾收過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一案今續審。法官今日裁定控方申請呈堂的立法會文件及傳媒報道等均與案件相關,及沒有超出法庭早前裁決的有限用途,批准相關文件可正式呈堂。

控方申請呈堂的文件包括,被告於立法會的利益登記表、於立法會會議上作出利益申報的會議紀錄、2014年1月22日於「捍衞編輯採訪獨立自主」議案中提及《蘋果日報》遭抽走廣告的會議紀錄、及於2014年被告就收款事宜回應傳媒的報道。法官指上訴文件均與案件有關及沒有超出法庭早前裁決只可用做背景資料的有限用途,至於相關文件可否證明被告當時蓄意隱瞞,不作出相關申報,則須待法庭聽取所有證供才可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