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不作供 吳文遠作證指梁代社民連收捐款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6/13 12:33

最後更新: 2017/06/13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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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於2012年收取黎智英25萬元捐款案經審訊後,法官昨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今指被告決定不自辯,並傳召社民連現任主席吳文遠作供。吳稱涉案的25萬元是被告代社民連新界東支部收取,用作撥備予新界東支部進行地區工作等。

社民連現任主席吳文遠今供稱,被告於2012年時為社民連的主席,吳則為外務副會長,社民連於2010年至2012年分別收到捐款為360萬、140萬及250萬元,社民連前主席陶君行告訴吳,於2012年的捐款包括來自黎智英的100萬元,該次是黎首次捐款予社民連,陶又指已將相關事宜告知主席即被告,他們其後決定分別給予九龍東及新界東支部各25萬元,以進行地區工作,餘下50萬元則用於社民連一般事務。同年3至4月社民連尚未決定派誰人參選。

吳又指,社民連九龍東及新界東支部並無獨立的銀行戶口,故25萬元會直接存入九龍東支部負責人陶君行的戶口由他代收,並用作社區工作等。同樣,被告為新界東的負責人,該25萬元由被告代新界東支部收取,用作地區工作。

吳續指,根據社民連會章,主席一人可決定全部事宜,包括捐款事宜等,而不須告知行委會及核心成員,但被告通常會與副會長、秘書長等核心成員商討。而有關捐款人身份等較敏感的資料,通常不會向行委會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