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稱一地兩檢不存在將內地法律套港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6/16 13:20
最後更新: 2017/06/16 13:20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強調,有關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問題,不存在內地藉機把相關法律在香港全盤使用,籲香港市民不要自己嚇自己,不要把簡單的法律技術性問題處理政治化。
他解釋,《基本法》附件三列明於香港適用的全國性法律,若僅在一地兩檢實行的話,只會在特定口岸區的行政範圍內,執行一些技術性法律。
饒戈平強調自己不清楚具體方案,惟若果參照深圳灣西部通道的一地兩檢做法,認為內地執法人員應該只會擁有同入境和檢疫相關執法權力。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則認為,如中央及特區政府同意,於高鐵西九龍總站劃出部分地方予內地人員執法,屬符合成本效益,又指沒聽過中央要有全面執法權。
他亦相信,有關做法與深圳灣口岸類似,只涉及海關、入境及檢疫工作,應不會出現內地人員在港執法;惟強調,需要中央與特區政府有協議,不是靠單純的行政安排可以做到,要有內地及本地法律依據,得到香港人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