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教導員聯同4囚犯安排他人「假探監」被判囚
社會
19:34
2017/06/22
廉署早前接獲懲教署轉介的貪污投訴,指一名37歲懲教署工藝教導員梁藝林,聯同4名介乎46歲至59歲的囚犯,安排他人假扮囚犯親友探監。廉署調查其後揭發有關罪行,5人被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詐騙懲教署罪名。
案情指,獲派駐塘福懲教所金屬製品工場,負責教導囚犯製作金屬製品的梁藝林,於2013年9月25日至2014年7月10日期間,為當時於塘福懲教所服刑的2名囚犯,傳遞和發送18封信件予2名人士,致使及利便其他人士以親戚或朋友的虛假身分,探訪涉事5名囚犯。
安排有關探監的目的是讓有關探監人士,可取回懲教署為有關囚犯保管的財產中的現金,以支付他們欠下其中一名囚犯的買煙款項或債項,共涉款36500元。
5名被告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最高11個月,當中梁藝林被判入獄6個月,其餘4名囚犯被判監5個月至11個月不等。暫委法官溫紹明判刑時指,各被告所干犯的罪行性質嚴重,損害懲教署規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