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和建築2名前地盤主管涉貪污逾16萬元被廉署起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6/27 20:47

最後更新: 2017/06/27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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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2名建築公司前地盤主管,控告2人涉嫌串謀向9名金屬棚架工人非法收受「介紹費」共逾16萬元,以安排及促致他們獲該公司僱用。

被告人黃良宁(43歲)及范平瑞(47歲),同為俊和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前地盤主管,同被控9項作為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2名被告已獲保釋,將於本周四(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

2名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俊和為地盤主管,負責監督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黃埔站建築地盤的金屬棚架工人。他們可以介紹金屬棚架工人到該建築地盤工作。

控罪指2名被告涉嫌於2015年9月至2016年2月初期間,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一同串謀從9名人士分別收受2,750元至3.12萬元,即合共164,375元的款項,作為安排及促致俊和僱用他們在該建築地盤任職金屬棚架工人,並於其後繼續僱用他們的報酬。俊和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