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決定維持特首校監必然制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6/27 21:59

最後更新: 2017/06/27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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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攝)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校委會)早前宣布由6名校委成立工作小組以跟進「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報告」,當中包括檢討特首校監必然制。

校委會今天(6月27日)會議後發出聲明,指就有關大學校監的地位和角色,校委會同意工作小組的結論,認爲現時不宜作出任何修改法例的建議,因爲修例過程漫長而且具有不確定性;小組也不建議任何權宜或非正式的方式要求校監下放權力的舉措。

工作小組主席施文信博士指出,現時較爲務實的做法,是按照建議在大學目前框架內作出改變,把一些建議規範化,建立一套程序以落實措施,而非透過冗長的法例修改,經歷長時間和不確定性,或以權宜、非正式的方式要求校監放權。工作小組認爲,這些由校委會建立的程序,未來可以不時檢討並適時作出修改。

(經濟日報記者攝)

校委會按照工作小組的建議通過決議,同意就校監任命大學校委會成員和主席設定程序,並因應建議修訂轄下提名委員會的職權,並成立一個新的顧問委員會,就校委會主席的人選向校監作出建議。

至於在校委會保密制度方面,校委會同意工作小組建議,校委會應訂出保密制度統一標準,讓所有現任和未來的成員簽署承諾尊重及遵守,恪守保密原則,並同意如果違反便應受處分。校委會亦同意發布檢討大學管治專責小組及工作小組的全份報告。

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相信有關建議 可以容許港大校委會「把香港激烈政治爭辯放在一旁,做好策略性管治的工作」。

專責小組的成員包括Professor Sir Malcolm Grant(約克大學)、柯偉林教授(哈佛大學)和阮雲道先生(前高等法院法官)。校委會的工作小組由施文信博士出任主席,委員包括陳衍里教授、陳祖為教授、劉麥嘉軒女士、潘燊昌博士和楊紫芝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