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不一定在醫院 能在護養院離世是一種福氣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6/29 19:13

最後更新: 2017/06/29 20:09

分享:

分享:

不少人以為走到人生盡頭,在醫院壽終正寢是唯一選擇。但其實對於長居於護養院的長者而言,院舍已是他們的一個家,有人選擇在熟悉的院舍離世,並與家人共聚人生最後10小時。

王卓行的媽媽使用了由基督教靈實協會推行「安享終老院舍中」服務,今年5月在靈實護養院離世。

王卓行憶述,媽媽早於2007年中風後,失去自理能力,遂於同年入住護養院,一住10年。

他坦言,自己曾與不少人一樣,以為媽媽只能在醫院終老,在護養院醫生介紹下,才發現有第二個選擇。

王指,他讓媽媽在院舍臨終,是受一次與媽媽的對話啟發。王當時向媽媽建議,改裝家中設施,接她回家居住,但媽媽婉拒,指護養院已是自己的家。他說:

如果她喜歡院舍,我相信讓她在院舍終老會是一個福氣。

王和家人商討後,最後一致贊成讓媽媽在院舍終老。相比醫院,護養院有較長探病時間,黃卓行和家人能隨時探望。他說:

護養院亦為我們提供寧靜環境(一間獨立小房),讓我們在媽媽離世前10小時一直陪伴在側。

在媽媽離世後,王和家人可以慢慢為她作最後護理,好好道別。

王卓行又指,一般醫院的醫護人員忙碌,探病時間根本難以與他們交流:

醫生巡房時亦十分忙碌,只能和我傾談數句就要離開。

王指,在護養院中能較易約見醫生,「他們有充足時間向我解釋媽媽的情況,我感覺彼此間有真正的溝通。」

【延伸閱讀】陪摯親走完最後人生路:在家臨終沒想像中難面對

王卓行分享媽媽在護養院中臨終的安排,認為能在熟悉的地方終老是一種福氣。(梁偉榮攝)

靈實護養院資深社工陳慧敏補充指,護養院的醫護人員會以家人的立場照料院友,「當他們身體不適時,我們反而會主動約見其家人,力求雙方有足夠的溝通。」

靈實護養院營運總經理林玉貞表示,服務實施至今,合共有112名院友在院舍中離世。她強調,護養院一直堅持「以病人為本」,讓長者能在熟悉的環境中,安詳離世。

靈實護養院現時提供270張政府資助床位,有意入住的市民需先向社會福利署、安老服務單位或醫療社工查詢,再經安老服務統一評估管理辦事處評估後,由社會福利署中央分派宿位。

基督教靈實協積極推動「安享終老院舍中」,希望能在其他院舍普及。

不過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長者若在私營或資助中安老院舍離世,職員必須呈報警方,再由警方通知死因裁判官,遺體或需經過解剖,只有按《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註冊成立的護養院,並不屬於必須呈報死因裁判官的地方,院舍中的主診醫生可以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

衞生署表示,截至2016年底,按《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註冊成立的護養院共有44間,但未知當中有多少間有提供臨終服務。

林玉貞表示,靈實護養院並非本港唯一提供臨終服務的院舍,但全港有多少間不詳。

【延伸閱讀】外科醫生在死亡裡起革命 推環保殯儀:不跟傳統走

【延伸閱讀】善寧之家「以家為本」 讓晚期病人在尊嚴和舒適中走完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