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貨員淋一家鏹水囚9年 官斥冷血懦夫行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6/30 15:10

最後更新: 2017/06/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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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歲男售貨員涉於前年向一家三口淋潑腐蝕性液體,早前於高等法院承認兩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法官今判刑時指兩事主與被告素不相識,無仇無怨,被告因金錢而犯案,是冷血懦夫行為,兩事主傷勢不太嚴重屬他們的幸運,更是被告的幸運,因他可能對兩事主造成更嚴重傷害而被判更高刑罰,考慮到被告認罪及有家人支持後,最終判囚9年。

代表律師今早求情時指,被告因女友給予經濟壓力而犯案,並對兩名事主感到內疚,願意向他賠償2萬元以表達心意,惟獲控方通知事主不願接受。而被告梁家洛因女友給予經濟壓力及因貪心而愚蠢犯案,被告原意是教訓事主,並非有意傷及事主,幸當時被告隔著鐵閘淋潑兩事主,傷勢不致太嚴重。

代表律師續指被告自被拘留期間,家人對其不離不棄,被告重犯機會低,冀於獄中服刑期間讀書進修,以彌保他所犯之過錯。

案發於前年5月30日晚上,被告到訪事主一家三口位於黃大仙慈康邨的寓所,由家中父親余炳針應門,被告要求找其女兒余少玉,女兒遂走近門口站在父親身後,未幾被告即透過鐵閘將腐蝕性液體潑進單位後逃去。警方其後調查一名陳姓16歲男子通話紀錄,陳表示於案發前一天,被告曾以WhatsApp招攬他淋潑腐蝕性液體但遭他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