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違泊搆滋擾 市民投訴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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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為遊人及居民帶來方便,卻也造成滋擾。有區議員稱,逾十部共享單車隨便放在單車徑,且停泊逾一周無人理,造成阻礙,惹起市民投訴。

亦有區議員指,共享單車違法長期停泊在公共停泊處,但政府不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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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及大埔是共享單車進駐的核心區域。以私人屋苑為主的大埔舊墟及太湖區議員劉勇威表示,共享單車沒有專屬停泊位置,經常看見有單車停泊在路中心,曾見過有10多架單車隨便停放在單車徑,亦有單車停泊在路旁一星期,仍未有相關部門人士處理。劉表示,有區內居民曾就共享單車違泊情況投訴,質疑共享單車是否有特權。

劉續指,法國有共享單車特定停泊處,建議港府參考並牽頭設置,又指地政署和食環署一直有聯合清理單車行動,但工序繁複,認為現時要完全執法清理有難度。

沙田沙角邨區議員陳兆陽認為,法例規定單車不能在公共停泊處連續停放超過24小時,但有共享單車就在邨內的公眾泊位和屋邨欄桿位置停放數天,質疑政府沒有對此執法。

陳說,有居民不滿共享單車於社區長期擺放但沒有罰則,又指Gobee.bike等共享單車佔用現有公眾單車停泊位,令居民惟有把單車停泊在公共運輸交匯處等公眾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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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陳曉筠 經濟日報記者
梁寶華 經濟日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