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涉隱瞞減燃油附加費  被告指非自願落口供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07 17:47

最後更新: 2017/07/0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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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陳喜城(資料圖片)

美麗華旅遊涉嫌於前年,未有告知4名報名參加意大利旅行團的顧客,阿聯酋航空減收燃油附加費。美麗華旅遊有限公司的代表及公司副總經理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他們否認共4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案件今開審。首被告副總經理陳喜城(54歲)一方指,其警誡供詞非自願作出,要求該兩份供詞不能呈堂,陳就該特別事項被裁定表證成立並自辯。

陳自辯稱,關員相約他落口供時未曾解釋他可見律師的權利,關員又曾強調不會告他,陳亦覺得與海關合作屬市民責任,因此提供資料,惟最終陳亦遭控告,他指海關「由頭到尾呃緊我氹我」。陳續稱,自己未曾接觸客人,「要解釋(航空公司調整費用)都係客戶服務部解釋」。

辯方盤問為陳落口供的海關關員郭家洛(譯音)時,指出他未曾提醒陳可先諮詢法律意見及要求律師陪同,以及關員曾向陳指,調查對象是公司,若投訴成立都只會告公司,郭均表示不同意。但郭同意去年5月及7月兩次為陳落口供前,都未有向他出示羈留人士通告。

根據控罪,美麗華旅遊有限公司位於中環卡佛大廈、銅鑼灣恆隆中心、觀塘廣場及荃灣南豐中心的4間分店於前年4月24及25日,遺漏阿聯酋航空減收燃油附加費的重要資料,導致共4名顧客作出交易的決定。另陳城喜則被指身為公司的副總經理,同意、縱容或疏忽以致美麗華旅遊有限公司遺漏以上該資料。案件下周一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