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淑怡襲愉景灣酒店職員判罰2千 揭豪花170萬住酒店年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10 15:39

最後更新: 2017/07/10 15:41

分享:

分享:

(車耀開攝)

女歌手關淑怡被指於今年3月,在愉景灣酒店內刑恐及襲擊酒店職員,被控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關淑怡承認普通襲擊罪,並獲控方撤控刑事恐嚇罪,被判罰款2,000元。裁判官指關作為公眾人物,認罪顯示她願承擔責任及有悔意,並寄語關將來要向前看,愉快地生活。

被告關淑怡的代表律師求情指,關是一名歌手,擁有成功的事業,她亦是一名單親母,其兒子正入讀國際學校,關於前年10月至今年3月期間,居住於案發酒店,已在酒店支出170萬元;其後酒店通知她更改了住宿政策,令關感到不安,要求事主解釋時,其態度令關感驚訝,因而犯案。辯方又指出,事主沒有受傷,不須要賠償,盼能以罰款處理本案。

報稱無業的被告關淑怡(50歲),被指於今年3月16日在香港愉景灣酒店內,襲擊男子陳尚志;案情指出,案發時被告為愉景灣酒店的住客,她於今年3月16日要求愉景灣酒店的男職員陳尚志,就酒店更改政策一事解釋時,推了陳的胸口一下,陳感到痛楚並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