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議員被DQ 或要退回328萬已支人工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14 15:36

最後更新: 2017/07/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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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4名立法會議員宣誓表現,入稟要求法庭頒令宣誓無效及褫奪4人議員資格。高等法院裁定4名議員敗訴,4人立法會議席不保,由去年10月宣誓成為立法會議員至今,328萬元已支人工或要退回。

4名議員劉小麗﹑香港眾志羅冠聰﹑社民連梁國雄,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的姚松炎。政府入稟狀指他們的宣誓不真誠及不莊重,未符合基本法104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

去年11月青年新政梁頌恆及游蕙禎因宣誓時加入「港獨」字眼,被高等法院頒令喪失議員資格。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其後向二人追討共167萬元營運津貼及每月9.5萬元議員薪金,合共約186萬元,但現時仍未交還。

兩人已就高院裁決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許可,下月25日將開審,他們正籌集500萬元訟費,現已籌得6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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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立法會秘書處資料,議員酬金如下:

  • 議員酬金及福利

立法會主席:每月$190,360

立法會代理主席兼內務委員會主席:每月$142,770

並非兼任行政會議成員的議員:每月$95,180

兼任行政會議成員的議員:每月$63,450(即$95,180的2/3)

每年醫療津貼:33,150 元

每屆任滿酬金:在任期內所得酬金總額的15%

  • 營運開支

辦事處營運:每年$2,611,210

酬酢及交通:每年$208,550

主席的酬酢 (履行主席職務之用):每年$208,750

如今4名議員同樣敗訴,單是10月12日宣誓至今年6月,已支近9個月的酬金,行管會或會向4人追討合共約328萬元,並要求4人退還大筆營運津貼、酬酢及交通開支津貼等。

去年底資料顯示,羅冠聰申領了營運開支上限約83萬元,劉小麗是50萬元,姚松炎約46萬元,梁國雄只申領了10萬元。

至於劉小麗自宣誓後,已按參選承諾,將議員薪金一半捐作慈善用途,政府今次勝訴,劉小麗已捐出的薪金亦有可能被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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