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議員被DQ 法官:未能證明律政司別有用心

法庭

發布時間: 2017/07/14 15:53

最後更新: 2017/07/1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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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4人今午(14日)被法官頒令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判詞摘要指出,4人的宣誓形式已客觀地構成拒絕或忽略宣誓,故4人由去年10月12日宣誓無效起已失去議席,法庭並向4人頒下禁制令,禁止4人繼續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

至於4人早前質疑律政司一方選擇性檢控,並因此申請永久擱置一事。判詞摘要指出,政府早於去年12月已發出公告,聲明本法律程序純粹基於法律意見,並沒有滲離任何政治考慮,法庭亦認為4人指政府有政治動機的說法純屬揣測,這說法亦不合邏輯,因為未能解釋為何只針對4人而非其他非建制派議員。

摘要又提及,法庭認為律政司行為不構成濫用司法程序,4人亦未有達到舉證責任,以證明律政司別有用心。

判詞摘要全文:

●梁國雄案請按此

●劉小麗案請按此

●羅冠聰案請按此

●姚松炎案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