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法理情理應上訴 惟訟費高或放棄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17 12:56

最後更新: 2017/07/17 12:56

分享:

分享:

(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4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姚松炎因宣誓案失去議席,引起社會極大震蘯。梁國雄在一個電台節目上表示,從法理及情理上應該上訴,但訟費高昂,絕對可能會因金錢原因而放棄上訴。他稱,若獲得法援,估計所需金額少於100萬元,但若沒有法援,便需支付約300萬元。

至於有意見認為放棄上訴可令補選盡快進行,梁國雄認為,上訴可以為香港社會尋求合理的法律解釋。至於民主派總辭以引起世界關注的意見,梁國雄則認為即使總辭,亦可能無以為繼,未必能做到令政府妥協的效果。

梁國雄在另一個節目上表示,人大常委會就宣誓問題釋法及設有追溯力,直接影響香港法例的解釋,並批評政府接二連三濫用司法程序,改寫選舉結果,形容事件是「百年一遇」。

羅冠聰則指,4人會否一同上訴或個別上訴,仍需繼續探討,但對獲得法援不太樂觀。不過他指,會傾向上訴,但要視乎財政壓力,因要持續籌到七位數字不容易。他又指,若行管會決定追溯議員以往包括議員助理薪金在內的所有支出,將涉及300至400萬元。

被問到民主派應否拖延財委會教育新資源撥款,羅冠聰認為,現時立法會出現一個明顯的憲制危機,因為選舉結果被推翻,民主派應該要有一個博弈策略,衡量相關撥款對民主派或政府更重要。他又認為,若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希望修補撕裂,應該將兩次補選分開進行,及盡快安排補選日期。

劉小麗則對上訴沒有太大信心,但認為終審法院有責任釐清香港應否全盤接受釋法內容,以及釋法有沒有追溯力。她認為,市民應該團結向政府施壓,因民意是對抗政府的籌碼,不應覺得遊行、聯署沒有作用。

對於教育新資源撥款,劉小麗認為是民生項目,應審則審,強調不應因為涉及民生項目,便不認真審議或不理會更大的政治事務。她又認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應該承諾,不推行二十三條立法等受爭議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