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不再評論案件 著大眾關注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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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7/07/20 18:09

最後更新: 2017/07/20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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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港大校委會去年初遭港大學生圍堵,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今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交替罪罪成,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則被裁定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罪罪成,兩人准保釋候判。馮敬恩散庭後與感化官會面,馮於庭外表示,不會評論本案,對於記者的提問一律拒絕回答,只稱有更多案件值得大眾多加關心,例如黃毓民掟杯上訴案、佔旺清場藐視法庭案等。兩人准保釋至9月21日,裁判官明言有可能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