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達明指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設計及精神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25 21:00

最後更新: 2017/07/25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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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對於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地口岸區在法律上視為特區範圍以外,《基本法》第8條、第18條及第22條規範不適用,故不違反《基本法》,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直指,有關說法等同將香港的土地割讓出去,認為違反《基本法》的設計及精神。

張達明表示,現時的安排是將原本屬香港境內的地方「割出去」,交回內地管理,他認為先例一開,理論上日後不再有任何界線限制,無法阻止日後以同樣安排將中聯辦辦公室及軍營等,以同樣形式拱手相讓,違反《基本法》的訂立原意。

張達明又指,在香港境內實施內地法例,有違《基本法》第48條,他以回歸前的《駐軍法》為例,雖然香港要劃出土地供解放軍使用,但香港仍享有土地的司法管轄權,並列明屬於軍事司法機構管轄的駐軍犯罪案件,涉及被告人中如有香港居民或駐軍以外的其他人,均由香港法院審判及按香港法律處理,但一地兩檢方案卻容許香港境內劃出地方分別執行兩地不同法律,易造成混亂及爭議,一旦有內地執法人員在西九總站濫權,港人的權利能否受保障亦成疑,他對一國兩制走樣感到可悲。

張達明並稱,當局引用《基本法》第20條由國家授權,日後難以在本港法院提出挑戰,即使本港法院不同意,人大常委會仍可透過釋法,即擁有最終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