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主動調查公屋閒置空間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7/26 12:28

最後更新: 2017/07/26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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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在某屋邨大廈的低層有整列相連的閒置空間(政府新聞處圖片)

土地珍貴,申訴專員公署指,發現現時公共屋邨儲物室空置率頗高,包括在某屋邨大廈低層有整列相連的閒置空間,反映儲物室需求不大。申訴專員劉燕卿指,儘管部分空間或因環境限制不易改建為出租住宅,但關注技術上限制是否一定不可克服。

申訴專員公署對房屋署多年來有否採取適切措施善用空置的儲物室存在疑問,遂主動調查公共屋邨閒置空間,針對一些早期落成的公共屋邨在設計上出現的零散的閒置空間,但由於未符合《建築物條例》,不能用作住宅單位的空間。劉燕卿解釋,調查目的是探討房署是否已採取適切措施善用閒置空間和空置儲物室,以及提出可改善之處。

申訴專員公署曾派員實地視察,發現一屋邨大廈內有空置儲物室的室內環境與一般出租住宅單位差異不大(政府新聞處圖片)

房署回覆TOPick時表示,現時共有約2 500儲物室分佈於各屋邨,其中約6成已租出或在使用中。屋邨辦事處會以通告形式邀請當邨的租戶租賃可供出租的儲物室。在技術可行及符合《建築物條例》及相關法例的情況下,約20個儲物室已被改建為住宅單位或其他非住宅用途。

發言人指,申訴專員公署列舉的兩宗個案,分別位於順利邨利恆樓和彩雲(一)邨日月樓,房署曾研究是否可改為住宅單位,但最終未能符合現行的《建築物條例》的相關要求,其中包括樓底高度不足2.5米,未能改建。

發言人表示,署方會繼續致力探究任何可行的方案,包括與隸屬於運輸及房屋局常任秘書長(房屋) 辦公室的「獨立審查組」及相關部門聯繫及協作,俾能將儲物空間改變作更有效益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