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中學教師可申請帶薪到芬蘭或澳洲進修 最多6星期
發布時間: 2017/08/01 15:20
最後更新: 2017/08/01 19:19
今年《施政報告》宣布推出為期3年的「在職中學教師帶薪境外進修計劃」,教育局今(1日)公布計劃首階段將選址芬蘭及澳洲,分別涉及跨學科學習及開拓創新教育,及特殊教育兩個主題。名額35個,但必須為任教5年或以上的中學常額教師及獲得校長推薦。
為期「在職中學教師帶薪境外進修計劃」為期3年,預料共有150名中學教師受惠。但首階段只分別開放15個學額前往芬蘭赫爾辛基及的于韋斯屈萊大學(University of Jyväskylä)進修及20個學額前往澳洲的Deakin University,期間教師將會在當地逗留5至6周,當中約3周為駐校體驗。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專業發展及培訓)容寶樹指,整個3年的計劃預算為920萬元,當中若只計算機票及在當地大學的課程費用,則每名前往芬蘭的教師獲資助9萬多元,澳洲則獲6萬多元。教師帶薪進修期間,其所任教的學校可向局方申請代課教師津貼。
容又解釋,與業界商討後,認為將進修的日期訂於明年4月至6月較為恰適,另同時可遷就當地學校的假期。但長遠計劃推行的日期有可調整的空間。局方另正與其他外地學校洽商中,相關主題傾向於STEM。但計劃只局限於中學教師,日後會視乎參與者的回應,再考慮是否拓展至小學及幼稚園等不同教育階段。
計劃即日起接受報名,申請者必須為具5年教學經驗的公營中學常額教師,曾出任科主任者優先;另必須獲得任教中學的校長簽署推薦信。完成進修後,參加者必須承諾繼續在公營學校任教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