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無牌使用水光槍做療程 美容中心負責人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8/01 17:25

最後更新: 2017/08/0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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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歐嘉欣。(經濟日報記者攝)

警方去年派兩名女警,假扮顧客前往深水埗一間美容中心「放蛇」,假意光顧價值1,999元水光槍美容療程,揭發有人於沒有註冊醫生在場下進行相關療程,女職員及負責人其後被捕。美容中心負責人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未經註冊執業罪,獲保釋至8月23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今求情指,被告馮永浩(30歲)只有中三學歷,其後從事美容產品售貨員,並曾於任職名牌化妝品公司,且表現出色,月入4至5萬元。他其後認為美容生意有利可圖,遂報讀一間公司的美容課程,並開設美容中心,期間他曾詢問該課程的講者,進行相關療程是否需要醫生在場等,但對方甚為肯定地表示不需要。辯方指因被告只得中三程度,「好簡單、天真」而誤信對方才犯案。辯方又指,如果控方考慮檢控相關公司,被告將願意出庭作供。

同案尚有另外一名女被告歐嘉欣(36歲),她今否認管有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執業兩罪,排期9月進行預審。